2015年6月21日 星期日

筆者並不反對吃狗肉,亦不認為吃狗肉是違反道德。


狗不同豬!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!

類似的論述,都是訴諸「狗」這個物種的特性,包括易被馴服,易與人類建立感情等等,甚至搬出人類學的理論——有人類學者指出犬類(狼、狗)是在新石器時代被人類用肉餵食的方式馴服、失去了狂野的獸性。不受馴服的則被殺死,讓「接受馴服」基因得以一代傳一代,成為人類的夥伴,幫助打獵等等。

但請注意一點,以上所有理論都只是研究狗與人之間的關系可以有多麼密切,都只是從「側面」的角度,甚至煽情地搬出甚麼「狗狗在天堂說的話」,將吃狗肉的人妖魔化,將狗肉定性為不道德。然而,卻沒有正面回答到當中所涉及的道德問題,也沒有清楚說明所用的道德標準。即「為甚麼所有人都不應該吃狗肉?」的因由。

無可否認,把狗當為朋友、夥伴的人,固然不會吃狗肉,如同我們在正常情況下也不會吃人肉一樣。但對於不把狗當為朋友、夥伴的人,為甚麼他們要跟著這些標準呢?筆者認為社會大眾、以至政府,根本沒有監管公民的飲食習慣的權利,甚至有點用主流價值「冷虐待」其他價值觀的意圖。

「我相信普世價值」、「我相信眾生皆平等」

筆者不認為任何一種文化可以成為衡量其他文化的標準。香港人瘋狂食牛排,印度人則視牛為神靈;香港人瘋狂食豬肉,伊斯蘭則視之為不潔;儒家文化認為男尊女卑,西方的女權主義發展則愈來愈成熟。以自身的文化批評其他文化是既不合理,亦非常「自我中心」,甚至是一種「文化侵略」。例如在「霸權主義」下,西方社會對廣東玉林狗肉節猛烈抨擊,亦使官方在國家形象的考量之下,停止舉辦相關的活動。其他地區立法禁止吃狗肉,少不免也有類似原因。同樣道理,亦適用於宗教之中。一個人信奉佛家、相信眾生皆平等,不等於每個人也應信奉佛家,也跟隨佛家的思想。

總括而言,這些理由亦只是從「側面」的角度,將「吃狗肉」包裝成不符合社會的主流價值觀,同樣不能解釋「為甚麼所有人都不應該吃狗肉?」的因由。

屠宰方法極為殘忍

(18+)
對,所以我們應該有「食物知情權」,同時貫徹這個原則於所有食物、動物之中,不僅僅是狗這個物種而已。


總結

或許吃不吃狗肉的議題不是每個人也有興趣。但有一點值得注意,人有一種「過濾與自已立場不同的訊息」的傾向——確認偏誤(confirmation bias)。在這個資訊爆炸的年代,我們更容易「偏聽」單方面的言論,使自已漸漸失去多角度思考的能力,我們應該盡力避免這種情況,多思考。


(以上純屬個人淺見,如有不周之處,還望不吝賜正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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